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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时间:2010-11-25   

好展会网】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是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上海市行业协会暂行办法》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体改办、市民政局关于本市行业协会业务主管部门管理职责衔接意见的通知》精神组建,为本市园林绿化行业企业、事业单位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愿组成的跨部门、跨所有制的非营利性的行业性社会团体组织。<br />协会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适应改革开放新要求,为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强园林绿化行业横向联系,整合行业资源,提高专业水平,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园林绿化行业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服务。<br />本会的主管单位是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协会业务主管单位是上海市社会工作党委,登记主管机关是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本协会同时接受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上海市绿化管理局、上海市行业协会发展署和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好“双向服务”,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br />协会的任务是:(1)宣传贯彻国家关于园林绿化行业的各项方针、政策,促进企业提高国内外市场竞争力。(2)收集、整理国内外园林绿化行业的技术、管理、市场等方面的信息,并办好刊物向会员传递。(3)组织市场拓展,发布市场信息,推介行业产品。(4)代表本行业向有关国家机关反映涉及行业利益的事项,提出经济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5)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代表行业内相关企业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或者采取保障措施的申请,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完成相关调查。(6)制订行业内争议处理的规则和程序,对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或者会员与消费者之间就行业经营活动产生的争议事项进行协调。(7)制订并监督执行本行业行规行约,恪守诚信原则。对违反行规行约,损害行业整体形象的会员,采取相应的行业自律措施;对违法经营的企业,建议政府有关部门予以查处。(8)接受政府有关部门转移或者委托本协会承担的行业评估论证、技能资质考核、行业统计、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制订等职能。<br />协会的业务范围是:行业管理、技术交流、业务培训、检查评比、中介咨询,行业准入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br />协会活动原则:(1)本会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2)本会开展活动,必须诚实守信、公正公平、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利益;(3)本会不以协会名义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如以举办的经营实体名义开展活动,则不与本行业内的企业争利;(4)本会开展活动时,遵循民主办会、自主办会原则,做到人员自聘、经费自筹、工作自主。<br />协会组织机构: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协会实行秘书长负责制,负责协会日常的全面工作。会长:臧道华。秘书长:许卫星。会长单位:上海园林(集团)公司。现有五家副会长单位,九家常务理事单位和二十五家理事单位。<br />  协会的主要职责是:1、研究探讨园林绿化事业改革发展的理论与实践,协助政府拟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法规。2、制定园林绿化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行为,协助政府开展行业管理,维护行业整体利益。3、参与制定行业技术、经济、管理等各种标准,组织标准的贯彻实施。4、组织本行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员工素质。5、组织行业会员企业之间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提高行业经济社会效益。6、开展行业检查和评比活动,推动行业技术、管理、服务进步和精神文明建设。7、开展国内外园林绿化行业有关信息、资料的调查、征集、整理和分析,组织国内外园林绿化技术、管理、市场信息交流,为行业发展、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或参考。8、拓展与国内外园林绿化行业的联系和沟通,开展技术、经济等方面的学习、考察和合作交流活动。9、组织技术协作公关、课题研究、成果推广、项目评估等活动,为园林绿化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的改革发展和技术进步提供咨询服务。10、开展园林绿化行业市场咨询、中介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市场运作、行业往来中出现的问题、矛盾和纠纷。11、编辑出版刊物、资料,开展有益于本行业的其他活动。<br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成立将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园林绿化市场,形成健全的市场机制和完备的诚信制度,是上海园林绿林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组成部分。将有利于加强绿化市场主体的管理,建立行业自律机制,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提高绿化资源配置效率,是加快园林系统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需要。将有利于提高上海城市绿化建设和绿化质量,是全面提升上海绿化建设和绿化水平的重要基础。<br />  建立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是园林绿化行业发展形势的需要,它将为政府和企业之间发挥纽带作用,做好“双向服务”工作,使国家有关园林绿林绿化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贯彻,使企业适应改革开放新要求,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为经济、社会、环境服务的能力。<br />上海市绿化管理局是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局,负责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有关管理工作,代表政府对园林绿化行业协会既支持又监督。为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市绿化局最近已把部分属于行业管理的职能转移、委托给园林绿化行业协会承办。具体是:1、在市绿化局的指导下,组织对绿化施工、养护等企业的劳务人员进行以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为主的教育培训;负责全市绿化企业项目经理、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以及有关强制性条文的培训、考核。2、协助有关管理部门,参与对绿化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的年审工作,并对项目经理资质的升级、降级具有建议权。3、对全市绿化施工企业资质,具有向主管部门提出资质升级、降级的建议权。4、根据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市绿化局将上海市园林绿化养护企业资质的管理权转移至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5、负责组织上海市优良绿地工程“园林杯”的评选工作。6、参与有关绿化行业发展、改革,以及与行业、企业利益相关的政府决策论证,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的建议。<br />协会成立以后将以服务为宗旨,把为会员单位服务作为协会工作的第一要务,踏踏实实地为会员企业服务。并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完善内部结构,建立健全以章程为主的民主运行机制。通过信息交流、培训和其他方式,提高专职工作人员的素质,使之成为一支业务精,专业水平高,组织能力强,能够开拓新的工作领域的专职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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