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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大型煤炭企业是当前煤炭工业的重点
今年以来,自治区提出关于培育建设大型骨干企业和重点开发区,实施“双百亿工程”,以及开展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决定,是顺应形势发展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全区上下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工作,积极开展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加快培育发展大型煤炭企业,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把思想高度统一到自治区战略决策上来
4月份,《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培育建设大型骨干企业和重点开发区实施“双百亿工程”的意见(2011—2013年)》(内党发〔2011〕9号)提出,“力争到2013年底,全区营业收入超百亿元的大型骨干企业及企业集团达到60户左右(含驻区中央企业)”;《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培育建设“双百亿工程”大型骨干企业和重点开发区(园区)名单的通知》(内经信发〔2011〕21号)确定了53户重点培育建设的大型骨干企业,其中,包含煤炭生产业务的企业有24户。3月份,《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11〕32号)提出,到2013年底,全区地方煤炭企业“形成营业收入超百亿元的煤炭企业20户”。
自治区确定的上述目标,为全区煤炭工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实现这一目标,最现实的途径就是实施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促进煤炭企业结构调整。煤炭企业肩负着重要使命,全区上下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高度统一到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
(一)“十一五”期间,自治区从生产力层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全区煤炭工业发展实现了持续健康发展。
“十一五”以来,自治区从煤炭工业持续、高效、安全发展的高度,对全区煤炭工业进行了以煤炭资源整合、矿井优化升级和淘汰落后产能为主要内容的结构调整,开工建设了一批大型现代化矿井,改造升级了一批老矿井,淘汰了一大批规模小、资源回收率低、开采技术落后、安全保障程度低的小煤矿。煤炭开采水平显著提高,安全状况稳定持续好转。
“十一五”期间,全区共关闭小煤矿近900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5000多万吨,全区各类煤矿由2005年的1378处,减少到2010年的551处,原煤产量由2005年的2.56亿吨增至2010年的7.87亿吨,平均单井产能由2005年不足14万吨提高到140万吨,资源回收率由2005年的20%提高到60%以上,机械化生产水平由35%提升到90%以上,原煤百万吨死亡率由2005年的0.5稳定下降并保持在目前的0.05左右。30万吨以下小煤矿全部退出市场。我区煤炭工业步入了健康发展的快车道,我区煤炭工业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回顾“十一五”,我区煤炭工业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成绩,最重要的一条,就是遵循了煤炭工业的内在发展规律,始终坚持了结构调整这一主线,全面开展了资源整合、推广机械化开采、淘汰落后工作,实现了提高煤炭生产力的发展目标。
(二)“十二五”期间,全区煤炭工业需从生产关系层面推动结构调整,全面开展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
发展是煤炭工业的第一要务,结构调整是永恒的主题。目前,我区煤炭工业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具备进一步发展的基础和条件。根据国务院的要求,自治区开展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审时度势,在新的发展形势下,继续优化煤炭工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煤炭生产力和安全生产水平的重大决策,可以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从生产关系层面上继续进行结构调整的重大举措。
实施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一是可以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截止2010年底,全区551处矿井,企业数353户,一企一矿的企业有309户;500万吨以上规模的企业占企业总数的6%,30万吨规模的企业占33%;全区营业收入超百亿元的煤炭企业9户(地方企业5户、驻区中央企业4户)。不难看出,我区煤炭企业在规模化和产业集中度上还相对偏低,企业数量不仅多,而且散,一企一矿较为普遍。2009年,全区只有11户地方煤炭企业进入全国煤炭100强行列,排在最前的伊泰集团公司仅位列第19位,其余均在30位之后。因此,我区急需培育形成一批产值超百亿、发展可持续、供给有保障、安全生产可靠、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强的大型和特大型煤炭生产企业,支撑自治区新型煤炭工业体系建设。
二是可以提升全区煤炭企业生产经营水平。大型煤炭企业在技术管理、安全防控、生产经营等诸多方面,均具有与产业自身,市场需求等各方面相适应的机制,将大型骨干企业的技术、人才和管理等优势植入中小企业,实现对煤炭生产经营的有效调度和均衡调控,确保煤炭产运销的有效衔接,加快推进煤炭工业向科技化、信息化、系统化方向发展。
三是可以提高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与大型骨干企业相比,小型企业在安全设施、人员培养等方面的投入能力是有限的,借助大型骨干企业的实力,将大型骨干企业的安全管理经验和做法,延伸、繁殖到小型企业,可以全面提高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四是可以促进煤炭产业多元发展。煤炭生产是典型的资源型产业,以煤为基,多元发展,实现煤炭资源的综合利用,是煤炭企业的发展方向。大型骨干企业利用其管理、资金、科研、人才、抗风险等方面的优势,在煤电、煤机、煤电冶、煤化工等产业进行延伸,改变目前较为单一的结构,实现煤炭产业的多元化发展。
二、扎实做好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
如何开展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在3月16日全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会议上,自治区赵双连副主席,自治区经信委牙萨宁主任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和要求。根据目前各地区的进展情况,需要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一)领导重视,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
积极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培育发展大型煤炭企业,关系到我区煤炭工业在“十二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能否持续健康发展,关系到能源供给安全,必须上升为“一把手”工程,而且是两个“一把手”工程,亲自过问方案制订,亲自组织实施,将“各盟市行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到实处。
(二)真正融合,防止“一顶帽子”大家戴。
煤炭企业间的兼并重组,核心是资产的融合,不管是收购、控股、参股,只有资产的结合,才能真正实现管理、经营、安全、组织方面的高度有机统一。在企业兼并重组中,要坚决防止假兼并、假整合、假重组,坚决防止任何形式“一顶帽子”大家戴的现象发生。
(三)互利共赢,维护各方利益不受影响。
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本质上是各方利益的调整。自治区出台的支持政策,是针对兼并主体的,被兼并企业只有积极参加兼并重组,融合到兼并主体中,才能享受自治区的鼓励政策,充分体现了本次兼并重组“政府引导,政策推动,企业自愿,市场化运作”的基本原则,也充分兼顾到参与兼并重组各方利益。
(四)加强督促,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一方面督促自治区有关部门,按照自治区工作方案的要求,在资源配置预留、运力保障、产能核定、退出机制、安全生产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措施。另一方面是督促有关盟市,不折不扣地组织好、实施好本地区的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
(好展会网 煤炭专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