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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发展,融合,透明

时间:2012-05-08   

好展会网

  5月7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在京举行中国公益慈善事业创新与发展暨首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新闻发布会。会上,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深圳市市长许勤作情况介绍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公众关注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正有序推进,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已开始实施

社会组织的登记问题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发布会上介绍说,民政部门对有关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工作在去年下半年已经开始实施,对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的社会组织已经按照民政部门业务主管和登记一体化来进行直接登记。对涉及多个部门业务管理,但希望由民政部门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也采用了征求多部门意见基础上的登记和业务主管一体化。对社会组织的登记和发展,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的需要,是有分类管理和重点发展的。

政治类、人权类的社会组织在登记管理上是平等的,也要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来审查它成立的条件、成立的必要,以及开展活动的宗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李立国强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在对社会组织的专章阐述中明确了我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即建立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新的登记管理体制完全付诸实施,需要修订完成社会组织三个行政法规。目前,修订三个行政法规的规定已经列入国务院今年的立法计划,在修订相关法规前,民政部门已经在现有法规框架内迈出改革步伐。

李立国还说,《慈善法》的立法工作是一个较长的工作周期,但“今年以来立法工作已经加快了步伐”。

展会将打造综合性平台,有利于整合政府、社会、企业和媒体等多方力量,形成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合力,为加强社会建设破题探路

由民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以“发展·融合·透明”为主题的首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将于7月12日至14日在深圳举行,集中展示我国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的最新成果。

李立国表示,“在深圳举办首届慈展会,搭建面向全国的综合性、创新性公益慈善展示交流平台,是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探索和尝试。”

他说,作为一个合作平台,慈展会能促进慈善组织和爱心企业开展合作;作为一个展示平台,慈展会能展示慈善组织和爱心企业的公益慈善成果;作为一个对接平台,慈展会能汇聚各方资源,促进慈善项目对接、群体对接;作为一个传播平台,慈展会能传播慈善文化,弘扬慈善社会价值。办好慈展会,有利于社会公众认识慈善、了解慈善,增强其参与慈善事业的信心和动力;有利于创新慈善资源交流方式,让慈善资源流向最有需要的领域,服务最有需要的群体;有利于整合政府、社会、企业和媒体等多方力量,形成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合力,为加强社会建设破题探路。

据悉,本次慈展会将以高峰论坛、专题论坛、大型沙龙、公益摄影展以及公益慈善项目电视大赛等形式推广慈善项目,传播慈善文化。深圳市市长许勤说:“社会建设是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深圳市委、市政府专门做出了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把社会建设放在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大力度、加以推进和创新。”

李立国指出,慈展会之所以落户深圳,既是深圳一贯坚持改革创新的结果,也是深圳长期以来致力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产物。据悉,深圳市正努力建设热心于公益慈善的城市和“志愿者之城”,全市注册志愿者人数目前已超过35万。

不能因个别公益慈善机构的不良做法而影响对我国慈善事业总体发展形势的判断与评价,要多措并举保障慈善行为的公开透明

去年,一些公益慈善组织的捐赠项目和行为公开、透明度不够的问题,引发公众质疑,并导致信任危机。就此,李立国表示,由于公益慈善组织的发展和依法监管还有不充分、不到位的情况,一些公益慈善组织缺乏自律意识而出现问题,通过公众舆论的批评,对慈善事业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有促进作用,我们是肯定的、欢迎的。但他同时强调,“在30多年的时间里,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速度,社会组织尤其是公益慈善组织的发展数量、成绩和社会效果是显著的。不能因为个别公益慈善机构的不良做法而影响我们对我国慈善事业总体发展形势的判断与评价。当然也不能对个别公益慈善组织的不良行为熟视无睹,而导致慈善事业发展的不良倾向滋生和发展。”

据悉,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45.75万个,其中有一大批社会组织将公益慈善作为发展宗旨,在慈善事业中发挥了重要的主体作用;慈善捐赠规模逐年扩大,据有关机构统计,2011年我国社会捐赠总额不会低于800亿元;社会志愿服务广泛开展,尤其是在重大自然灾害和国家举办重大活动时,志愿服务成为解难事、办大事的重要支撑。

李立国表示,由于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总体上仍然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所以在慈善意识培养、慈善法规政策制定、慈善主体培育发展、慈善事业监管、慈善组织内部治理等方面仍需要创新和发展。民政部将广泛听取和征求社会意见,通过四个方面工作促进公益慈善组织健康发展和不断增强慈善行为的公开透明。

首先,在已有相关行政法规修订工作中进一步增加加强依法监管的内容,进一步制订规范性文件,来加强对公益慈善组织行为的规范管理。最近征求公众意见的《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举措。

第二,及时地、有针对性地制订和发布《公益慈善捐助公开指引》,为主体和客体评判提供标准、规范、前提,从而使社会公众可以在有评价、判断的基础上“用钱投票、用脚投票”,把资金和服务捐赠给有信誉、有公信力的公益慈善组织,促进社会组织良性竞争、优胜劣汰新局面的形成。

第三,进一步落实好2006年民政部制定和颁布的《基金会信息公开办法》,同时加强公益慈善组织信息上报、信息披露和公开、信息反馈的平台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尤其是公益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第四,在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和周期性评估工作中,以及评选“中华慈善奖”等重大事项和活动中都贯彻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作为衡量的重要内容和尺度。同时,在修订社会组织相关行政法规中做好堵塞漏洞的制度建设。(来源:人民网-节庆会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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