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展会,最多服务,最深解读,就在好展会!

知识

我国出国展览业走向成熟

时间:2009-08-24   

好展会网】 我国的出展业经过50年的发展,已在国际市场上引起关注并颇具影响。出国展览业走到今天,如何适应“入世”的国际环境,使其更好地为发展我国对外经济服务,这是展览业共同关心的问题。     出展业开端良好     1951年3月,在新中国成立不到一年半的时候,我国首次参加了“莱比锡春季博览会”,这标志着我国出展业的开端。从此以后,直至80年代中期的30多年,出国展览均由中国贸促会代表国家主办。这是我国出展业发展的起步期。1951年至1985年的34年间,中国贸促会共举办了427个出国展览,在配合新中国政府的外交政策,促进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友谊,冲破西方国家对我国的政治孤立和经济封锁,宣传新中国的经济建设成就等方面发挥了独特的历史作用。在这一阶段出展政策指导下的出国展览表现出的主要特征是,出展渠道的唯一性、出展计划的指令性、参展任务的分派性和出展目的及方式的政治性。     蓬勃发展期成绩卓著     1986年,中国贸促会组织参加了瑞士“巴塞尔样品博览会”并首次采取了以展览为手段,以贸易成交和销售为主要目的的摊位式展览形式,改变了以往以宣传成就为主的展贸分离的整体式展出方式,展览的贸易性、专业性大大加强,标志着我国出国展览开始进入第二个发展阶段,即蓬勃发展期。从80年代中期至现在,包括我国加入WTO后的若干年过渡期在内,都是我国出展业的发展期。这一阶段,我国的出展业主要表现出以下三个良好的发展趋势:     一是出国办展的宗旨、规模及产生的效益均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部门到贸易促进机构和商协会,再到外贸、工贸总公司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出国办展格局。目前我国有出国办展资格的单位有200多家。出国展览以促进我国对外出口、吸引外资和开展多种形式的经贸交流与合作为主要目的,更加注意经济效益,出展的数量及规模由起步阶段的一年几十个,展出总面积约1万平方米发展到第二阶段的一年400多个,展览总面积达10多万平方米。据不完全统计,1995—1999年,我国出国办展1600多次,展出总面积50多万平方米,我参展公司在展览会上直接成交78亿美元,而远期的和间接的经济效益比这一数字大得多。出国展览连同来华展览以及与之相关的行业,如会议、交通、城市建设、通讯、运输、保险、广告、设计装饰等的迅速发展,形成了第三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综合经济体系,即会展经济。     二是出国展览的方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出国展览的国际化、专业化程度大大提高,使我国的出展业迈上了展览经济全球化的轨道。80年代中期以前,我国出国展览以赴国外单独举办成就展为主,展览会的组织、管理和运作都是在一种“自我封闭、自我完善”的范围内进行。我们自己设计、自己施工、自我宣传,自我服务。在1999年全国实施的办展项目中,参加国际博览会和专业展览会的数量已达到办展总量的95%以上,出展业的各个生产要素,如展览场地的租赁、招展、设计和施工、运输报关和广告宣传以及后勤安排等,都通过与外国相关行业的合作,很大程度上融入了全球化展览经济中。     三是出国展览的经营理念发生了质的飞跃。出国展览业已经从过去那种不赢利,也不应该赢利的“样宣处”式的服务职能迈进了服务贸易的范畴。将出展业作为服务贸易的一种来认识和经营本身就是产业进步的标志。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继续扩大,经济体制和国营企业改组和改制的不断深入,一大批专业展览公司涌现出来,包括国营的、股份制的、民营的和中外合资的展览公司,连同贸易促进机构和商协会一起,日益成为我国出展业的经营主体。他们中大部分通过提供规范的、优质的服务换来应有的报酬,为他们的服务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这与那种“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是完全不同的。将出国展览纳入服务贸易的范畴,对规范和制定出国展览从业者的行业服务标准,提高行业服务质量,从而使我国的出国展览作为一种产业加入到世界展览经济体系中是十分有利的。但遗憾的是,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和健全出国展览的服务标准体系,也不乏以不规范的甚至劣质的服务谋取暴利的现象,致使参展公司利益受损,参展积极性受到影响。这也恰恰是我国的出展业包括来华展览业与国际展览界有相当差距的重要方面。     我国出展业发展的第二个阶段正值我国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时期,这一时期管理出展业的手段基本上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政手段,即对出国展览的主办者进行资格审定和对出展项目实行严格的行政审批。     在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和出展业不断发展,特别是7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分工的日益深化,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而使国际服务贸易以高于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迅速发展的今天,我们为什么仍然用资格审定和项目审批这种与市场经济运行规则不相适应的手段管理我国的出展业,而人为地延续市场垄断,不公平竞争和市场保护的落后机制呢?这显然有悖于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同时与世界经济正向服务业倾斜的发展方向也是不相适应的。其原因在于,我国的服务行业虽然经历了40多年发展,但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偏重发展第一、第二产业,忽视第三产业的发展政策,使作为第三产业的服务行业整体水平相对落后。     以行政手段管理出国展览虽然发挥了历史阶段性的积极作用,但同时,也正是因为这种非市场的行政手段导致了我国出展业不能按照自身的发展规律同国际接轨,从而影响了我国出展业的健康发展。     成熟期即将到来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这样为我国的出展业全面走向国际市场和即将迎来一个更大的发展时期创造了条件。我国的出展业在入世后再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就可以由蓬勃发展阶段向第三阶段,即成熟阶段转变。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服务行业的对外开放不可避免,而且在WTO框架下,服务贸易不存在可资利用的保护屏障。但经过我国在入世谈判中的努力,我们为我国对外经贸的开放和必须实施同WTO基本规则相一致的外经贸政策赢得了约五年的“应变”时间,这为我国出展业的政策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并建立起符合本行业服务标准的运行体系获得了一个缓冲期。在此期间,我们可以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有关市场准入条款中列举的六项市场准入的限制措施,通过一定的行政干预手段和政策导向,逐渐地、分步骤地建立起适应我国出展业对外开放的市场格局,使我国的出展业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和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浪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结合欧美展览发达国家现行展览运行体制,就入世后的若干年内,我国引导出展业的行业政策提几点具体建议:     1、逐渐打破行业垄断,取消出国展览主办者的资格审定制度,逐步建立起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展览发达国家如德国、英国、美国等,任何商业机构和贸易组织都不需要特殊的审批程度就可以进入展览行业。随着我国授予外贸公司外贸经营权限制的放宽和外贸经营权实行登记制,出国展览的经营权逐渐放开也将是大势所趋。出国展览的经营将不再是那些政府部门,贸易促进机构、全国性的商协会和经批准拥有经营资格的外贸、工贸总公司、专业展览公司的经营特权,而将成为所有经过正规商业注册的中外企业自由选择的经营业务。这是我国出展业面对服务贸易自由化,同国际市场全面接轨,从而实现第三阶段的发展目标,即市场化、全球化、现代化和品牌化的前提条件。要打破我国出展业建立在近50年垄断经营基础上形成的非市场化体系并非易事,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分阶段地同我国包括外事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在内的其他行业的改革同步进行。目前,首先应从“各级政府部门不再办展”入手,使政府部门不再干预和具体参与出展的经营业务;其次,应将原中央级的外贸、工贸公司所拥有的组展权同自行参展权分离,即将外贸、工贸公司所属的展览服务广告公司同总公司的进出口业务分离,使其继续拥有组展权并作为专业展览公司来发展,取消外贸、工贸公司的组展权,赋予其自行参展权;第三,有重点地培育一批有条件的中外合资、民营和外国独资展览公司,赋予其出展经营权,以其先进的市场机制、市场营销手段和优质的服务参与我国出展市场的竞争,并在竞争中使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则得以体现。     2、在展览发达国家,不管是国际展、国内展和地方展,还是综合展、专业展,都是促进产品销售的手段,是一种纯粹的商业市场行为。因此,除极少数仍然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或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国家,出国展览仍实行政府行为的项目审批制,政府还设有专门审批管理展览的部门,其余的市场经济国家对展览项目均不需政府审批,也没有专门的政府部门通过行政手段管理展览业,而是由展览行业商协会或贸易促进机构以行业自律的方式负责协调和规范本国展览市场,如英国的展览组织者协会(AEO)、展览业联合会(EIF)、德国的经济展览与博览委员会(AUMA)等。     根据我国出展业的发展状况并结合国际通行做法,对我国出展业进行的行业规范应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将政府管理出展业的行政管理职能通过政府授权的方式向社会中介机构,如贸易促进机构转移,以减少政府的管理色彩。最近,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已将出国展览的审批管理职能由外经贸部移交给了贸促会,贸促会把审批管理职能更多地看作是一种协调和服务行为。因此,由贸促会会同外经贸部制定的新的管理办法,虽然仍实行项目审批制,但审批的内容和范围较之过去都有减少,同时,强调了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和为组展单位提供服务。第二步是,在我国入关后的若干年内,我们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渐减少对出展项目的行政审批,待条件成熟时,成立中国展览业协会并建立行业协调和自我约束机制,同国际展览业接轨。     3、逐步建立出展行业中的资质评审制度。在今后出国展览的管理中,应逐步建立组办单位资质评审制度,以取代现行的资格审定机制,从而有利于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出展工作中。但在建立资质制度之前,首先应建立起规范的出展行业服务标准体系。而我们目前之所以还要实行出展资格审定制度,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我国尚未建立起本行业规范的服务标准体系,使一些本不具备出展组办条件或出展服务功能在市场竞争中已萎缩的单位仍具有出展组办资格,而那些既有出展服务意识又有服务能力的单位,因没有出展组办资格而被排斥在出展市场之外。     4、根据我国出口商品结构调整方向和国家外经贸发展战略,应逐步建立起中央及地方政府对出国展览业的扶持政策并使之具体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国情和我国出口战略,出展业要获得较大的发展,除了要解决上述市场垄断和行政审批问题外,还需要解决三方面的问题,一是放宽对参展人员在外事、政审、外汇等方面出境的限制并简化出国审批手续。二是要解决出国参展成本高的问题。由于世界上宣传和贸易效果好的知名专业博览会多集中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欧美等国家在设计施工、宣传广告、运输报关、通讯、饭店交通等方面的服务费用较之我国出展参展企业和人员的实际水平要高,因而使我国出展的组办者和参加者面临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三是我国目前出国展览项目结构虽然比过去有较大的改善,也出现了出国展览与我国出口商品结构趋同的发展趋势,机电类和高科技产品类出展项目有较大增加,但传统出口商品,包括轻工、服装、玩具、工艺礼品、室内用品等消费类出展项目在我国总体出展项目中的比例仍然偏大。
(好展会网  )
免责申明:
1.部分图文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目的在于分享更多信息。
2.信息内容仅供学习,参考,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不对信息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做任何保证。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及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我们联系删除,联系方式qq:2119739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