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SFDA发布《药用原辅材料备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好展会网 家具制造专题】
为进一步加强药用原辅材料的管理,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起草了《药用原辅材料备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正在公开征求意见。<br /> 征求意见稿明确,药用原辅材料备案,是指用于药品制剂注册和已批准上市药品制剂的原辅材料的生产厂商,通过药品监管部门建立的药用原辅材料备案信息平台,按照要求提交原辅材料相关信息的过程。原料药、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实行注册管理,同时实行备案管理。注射用辅料和新型辅料也按此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建立统一的药用原辅材料备案信息平台,信息平台实行国家局和省局分级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审评中心负责药用原辅材料备案信息平台的维护。<br /> 征求意见稿还就基本要求、备案信息的提交和变更、备案信息的使用等做了规定。<br /><br /><br /><br /><br /><br /><br />附:关于征求药用原辅材料备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br /><br /><b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br /> 为进一步加强药用原辅材料的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药用原辅材料备案管理规定》,现予上网公开征求意见。<br /> 一、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形成书面意见后于2010年10月15日前反馈。其他单位或人员的意见请于2010年10月30日前反馈。<br /> 二、意见反馈方式 <br /> (一)电子邮件:<a href="mailto:hysmsh@sda.gov.cn" target="_blank">hysmsh@sda.gov.cn</a> <br /> (二)传真:(010)88389796 <br /> (三)邮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化药处 <br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邮编:100810
(好展会网 家具制造专题 )
(好展会网 家具制造专题 )
免责申明:1.部分图文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目的在于分享更多信息。
2.信息内容仅供学习,参考,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不对信息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做任何保证。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及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我们联系删除,联系方式qq:2119739037。
相关文章
- 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家具展览会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家具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展览会ZOW中国(上海)国际家具配件及材料展览会
- 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家具【夏季】展览会第十三届中国国际木工机械(夏季)展览会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家具、木工机械及原辅材料[夏季]
- 2011苏州办公家具、木工机械及原辅材料展
- 2009第八届中国国际家具配件及原辅材料(济南)展览会2009第八届中国国际家具及木工机械(济南)博览会2009第八届中
- 第十六届龙家具精品展览会暨家具原辅材料展览会
- 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家具展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家具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展览会中国国际家具配件及材料精品展览会
- FMC China 2016,万事俱备 号角即将吹响
——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家具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展览会 - 中国国际电池产品及原辅材料、零配件、机械设备展示交易会
- 第二十届龙家具展览会暨家具原辅材料展览会
- FurniSup家具原辅材料及配件展览会